9月12日,上海市靜安區中心醫院突發火情。據了解,著火地點位于醫院住院部9樓一雜物間,過火面積約1平方米,現場煙霧較大,樓內患者和醫務工作者均已疏散。
火勢已及時撲滅,現場無人員傷亡,火災原因消防部門已調查出結果。
據上海靜安消防官微消息,2023年09月12日14時09分許,靜安區西康路一醫院發生火情。經調查詢問當事人和現場勘察,該醫院物業公司員工楊某在住院部9樓西南側的空調機房內抽煙,將未完全熄滅的煙頭亂扔,導致周邊可燃物起火燃燒,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目前,當事人楊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醫院病房消防**常識
(1) 病房通道內不得堆放雜物或私加床位,應保持通道暢通,以便萬一發生火災事故時,便于搶救和疏散病人。
(2) 給病人輸氧時應注意氧氣瓶的防火。要檢查氧氣鋼瓶有無油污,如發現油污應立即擦除,以防發生油污燃燒。氧氣瓶應符合避熱、禁油、防止撞擊等常規要求。氧氣瓶室內不得存放任何可燃雜物,并應及時掃除灰塵保持清潔。整個輸氧系統應不漏氣。病房內有人輸氧時,不得點燃衛生香和使用其他明火。
(3) 病房取暖應盡量使用熱水或熱風,如果使用電爐或火爐時,必須嚴格注意防火。
(4) 在病區為方便病人和家屬加熱食品設置的爐灶,應有專門的地方,并應有專人管理。
(5) 病房內的電氣設備不得擅自挪動,不得擅自在病房使用電磁爐等大功率電器,以防電氣線路超負荷熔斷**絲,使病房照明設備和急救設備失效,給搶救中的病人造成生命危險,甚至使線路發熱起火,給病人密集的病房區帶來嚴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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