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一經銷商在藥械供應上向海南某市計劃生育服務中心原主任行賄,被沒收違法所得2.7萬余元、罰款20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該主任在本案被立案調查前,已將**行賄金額5萬元予以返還。此外,該經銷商與該中心藥械業務往來的時間為2012年1月至2018年7月,而企業的藥品銷售系統只保留五年以內的記錄,在此期間可以查清的交易記錄共49筆,合計金額9.4萬余元,違法所得為2.7萬余元。市監局按照可查請的記錄將違法所得予以沒收。
儋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調查結果指出,在2012年1月至2018年7月期間,海南菁華藥業有限公司與儋州市計劃生育服務中心存在業務往來,業務由海南菁華藥業有限公司業務員吳某亮具體負責。
在2012年至2019年春節期間,吳某亮作為海南菁華藥業有限公司銷售員分14次送給儋州市計劃生育服務中心原主任(負責人)洪某共計現金5萬元,以此用于感謝洪兵幫助,能保持長期向儋州市計劃生育服務中心供應藥品和醫療耗材。2021年9月,洪某將上述5萬元**退還吳某亮。
2012年1月至2018年7月期間,海南菁華藥業有限公司向儋州市計劃生育服務中心具體供應藥品和醫療器械耗材等,由于海南菁華藥業有限公司藥品銷售系統只保留五年以內的記錄,故在此期間可以查清的交易記錄共49筆,合計金額為94890.5元,違法所得為27021.07元。
針對海南菁華藥業有限公司在經營過程中以財物方式賄賂交易對方工作人員(商業賄賂)的違法行為,5月31日,儋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海南菁華藥業有限公司沒收違法所得27021.07元、罰款200000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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