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眉山市紀委監委**管轄,東坡區紀委監委對洪雅縣衛生健康局原黨委書記、局長楊嘉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楊嘉明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規收受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違規收受協調費;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資金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楊嘉明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洪雅縣紀委常委會會議、洪雅縣委常委會會議討論并報眉山市紀委批準,決定給予楊嘉明開除黨籍處分;由洪雅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洪雅縣第十五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楊嘉明簡歷
楊嘉明,男,漢族,1969年7月生,四川洪雅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87年11月參加工作,1990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7年11月至1990年12月,在部隊服役;1990年12月至1991年3月,待業;
1991年3月至1999年11月,先后在洪雅縣監察局、縣紀委、縣政府辦公室工作;
1999年11月至2005年5月,歷任洪雅縣止戈鎮黨委副書記,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2005年5月至2021年1月,歷任洪雅縣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縣老齡辦主任,縣交通運輸局黨委書記、局長,縣工商局黨組書記、局長,縣工商質監局黨組書記、局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
2021年1月至今,歷任洪雅縣衛生健康局黨委書記、局長、縣人民醫院黨委書記。
注:文章來源于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