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藥監局近期對印度尼西亞樂敦實驗室有限公司(英文名稱:PT. Rohto Laboratories Indonesia)開展遠程檢查,檢查品種為人工晶狀體(英文名稱:ROHTO Neo Eye Aspheric Foldable Lens;注冊證號:國械注進20153163065)。檢查發現印度尼西亞樂敦實驗室有限公司質量管理體系在變更控制、產品檢驗、關鍵工序和特殊過程驗證確認等方面存在嚴重缺陷,產品存在質量**隱患。
為保障公眾用械**,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和《醫療器械生產監督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國家藥監局決定自即日起,對印度尼西亞樂敦實驗室有限公司人工晶狀體,暫停進口、經營和使用。
特此公告。
國家藥監局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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